学生工作部各科室职责


学生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和协调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

3、负责全校新生入学教育及新生接待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校纪校规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6、负责推进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学生事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7、负责全校学风建设的协调、牵头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和公寓文化建设管理。


学生教育科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理论研究;

2、做好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易班”等新媒体阵地的运营和学生团队建设;

3、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两支队伍的全面建设以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三金、勤工助学、社会团体与个人资助项目、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外勤工俭学基地开发与管理;

5、负责学生资助理论研究及资助育人工作,做好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的工作,以及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日常事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工部办公室工作,做好部门计划总结起草汇总、文书工作、交流函件、会议记录等公文处理,完成思想政治成果整理及汇编等。


心理教育辅导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

4、负责开展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5、会同各学院完成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6、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心理教育及宣传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

8、负责指导和监督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

9、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及案例督导工作;

10、负责学生机构阳光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的指导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职能简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9、制定校就业工作整体规划,推进各类服务工作开展。

10、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11、组织开发维护就业市场,提供就业推荐等服务。

12、制定毕业生档案转递方案,开展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服务。

13、组织提供不朽情缘平台生涯规划、不朽情缘平台能力提升、求职应聘等就业指导服务。

14、组织开展就业困难帮扶服务。

15、组织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工作。

16、组织开展就业监测及工作效果评价工作。